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和国家医保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要求,现就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职业范围
本次遴选申请职业为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职业编码为4-14-01-03,申请级别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3个级别。
二、遴选机构数量
本次在全省遴选2家评价机构,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今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三、申请对象范围
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首字母为“S”)。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设有负责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的专门内设组织;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与长期照护师相匹配的命题考评专家团队以及考务监考质量督导人员;具有符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含视频监控设备)、计算机考试平台;保密、消防等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三)在长期照护、健康照护、医疗护理、养老护理等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以及丰富的考核评价资源和经验,具备开展规模性评价的基础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质量管控措施,建立规范的认定工作制度、考务管理制度、质量督导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自觉接受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能够提供稳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经费保障。
(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价机构遴选:
1.申报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
2.行业协会等3年内在民政部门年审中有不合格记录或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的;
3.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的;
4.机构在人才评价领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填写《安徽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申请表》(详见附件)等,并将相关材料PDF版(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原件自留备查),于2025年8月1日(周五)17: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时申报视为无效,不纳入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遴选范围。
(二)遴选。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有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形成评审意见。
(三)公示。根据专家评估组评估意见,由省医保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拟推荐评价机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备案。省医保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完成备案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机构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有效,凡伪造、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申报机构取得备案资质后,自觉接受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工作指导和各级医保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质量监管,使用统一开发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家题库,分级分类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工作。
联系方式:省医保局医药服务处0551—69029787
电子邮箱:ahyyfwc@163.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569号
附件:1.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申请表
2.认定能力自评表
3.材料清单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5日
附件1
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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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注册登记 机构 |
| 机构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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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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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评价机构备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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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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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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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总体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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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职工作人员情况(技术技能水平证明复印件另附)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学历 | 主要工作职责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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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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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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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场地、设施设备(含视频监控设备)情况 | ||||||
(一)培训教室和考评场所情况(详细清单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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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施设备情况(详细清单、权属证明材料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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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系统及视频监控设备配置情况(详细清单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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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在长期照护师领域和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能力辅证材料(证明材料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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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诚信承诺 | ||||||
本单位承诺:1.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退出申请或取消备案资质。 2.自愿接受医保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管及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日期: |
注:请申请单位在单位名称处及表格骑缝处加盖本单位公章;本表可增行或续页。
附件2
认定能力自评表
项目 | 自评情况 |
场地设施 | 认定场地面积:______㎡;设备清单(另附); |
管理制度 | 与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健全且切实落实; |
考务人员 | 考务人员______人; |
考评人员 | 考评人员______人; |
专 家 | 专家人数:______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人数:______人; |
信息化能力 | 是否具有与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相适应的、符合规定的信息系统和相关设备,可实现认定数据实时传输和动态监管:□是 □否 |
过往评价经验 | 近3年(不足3年以实际时间为准)长期照护师相关职业评价______人次;2025年以来长期照护师相关职业评价______人次 |
附件3
材 料 清 单
(请在□内打√,并附对应材料)
□ 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 认定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
□ 场地、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
□ 工作人员、考评人员、专家基础信息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专/兼职人员一览表、个人基本资料、职称及业绩佐证材料、长期照护师考评人员队伍建设资料、联系方式等。兼职人员还应提供本次申报工作的个人资料使用授权书,并附带本人签名) |
□ 与职业技能评价相关的内部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等) |
□ 近3年长期照护师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及图片资料) |
□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应契合我省长护险政策导向及长期照护行业发展现状,体现人才培养能力、人才评价能力、就业服务能力、质控与品牌建设能力等) |
□长护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长护险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选手选送、课题成果、长护险业务开展情况等) |
□ 信息化系统功能说明及技术对接方案 |
□ 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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