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全国爱耳日 |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助听器消费提醒

时间:2025-09-15 21:09:34 作者:佚名

  

  

  3月3日是全国爱耳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健康聆听 无碍沟通”

  

  助听器是为听力损失患者补偿改善听力的医疗器械,其专业验配和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使用者健康。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选购和使用助听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助听器消费提醒:

  1

  佩戴前需经专业检查验配

  

  购买佩戴助听器前应经过专业的检查及听力测试,并在医生或助听器的专业验配师指导下使用。消费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或具备经营资质且配备验配师的线下实体店进行验配、购买及正确使用助听器。确需网购时,建议选择品牌官方旗舰店并预约线下听力测试、验配服务。切勿听信广告宣传随意购买使用。

  2

  购买认准产品合法资质

  

  (1)查阅产品注册信息

  助听器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取得及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购买前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www.nmpa.gov.cn)-“医疗器械查询”,输入产品名称或注册证号查询真伪。切勿听信 “治愈耳聋”“根治耳鸣”等虚假宣传内容。

  (2)查验销售企业资质

  企业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方可销售助听器。消费者购买助听器前需核实店铺《营业执照》及经营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切勿通过个人微信、短视频平台私下交易。

  3

  购买使用注意事项

  

  (1)留存关键凭证

  索取并保存发票、电子交易记录及产品包装标签,确保产品信息与注册证一致。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无型号规格信息的“白板”产品。

  (2)定期专业维护

  助听器需定期清洁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元件。网络购机需确认是否包含后续调试、保修服务。

  

  

  特别提醒

  

  未经专业验配佩戴助听器、购买佩戴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或者声音放大器可能加重听力损伤,消费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或助听器验配机构进行听力检测,遵医嘱选购合格产品。

  

  

  

  

   附件: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xfjs/sp/content/post_4675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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