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我局决定对贵州苗都现代医药物流经营有限公司涉嫌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
13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向
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参加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随意走动或有其他影响听证会进行的行为。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姚旺;联系电话:8683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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