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荟呈药业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产品标签与经备案的产品标签内容不一致,公司决定对生产的牙科用口外研磨材料(备案号:辽鞍械备:20220020、产品批号:20220610、20230716、20231023、20240112、20240525、型号规格:光亮型 110g/支)实施主动召回,进行销毁。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