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吉林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承担涉企行政检查的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吉林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承担涉企行政检查的公告
委托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托单位:吉林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
受托事项:药物警戒行政检查
委托依据:《药品管理法》
委托时限:2025年8月18日—202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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