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时间:2025-09-15 20:19:01 作者:佚名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注册专门管理规定》,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组织修订《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年4月24日—5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jlscde_yp@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17.0版-《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 -20250418.doc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tzwj/202504/t20250423_91929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