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药学、医药工程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20:48:59 作者:佚名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药学、医药工程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药学、医药工程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授权我局组建药学系列、医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答辩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二道校区(长春市民丰大街1482号)。答辩地点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的人员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对象

  答辩人员范围为经过材料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且完成缴费,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认定的人员不参加答辩。

  四、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6日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2025年5月24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2-附件: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tzwj/202505/t20250516_9229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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