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厦门宝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 检查地址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类型 | 检查结果 |
厦门宝瑞药业有限公司(持有人);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延伸检查) | 1.持有人检查地址(持有人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50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B1号楼第9层03单元; 2.延伸检查地址(受托方生产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16号。 | 1.检查范围:注射用磷霉素钠[(1)规格:按C3H7O4P计算0.5g(50万单位);(2)规格:按C3H7O4P计算1.0g(100万单位);(3)规格:按C3H7O4P计算2.0g(200万单位)]; 2.相关车间、生产线:受托方的粉针车间一般粉针生产线。 | 1.对持有人检查:2025年4月1日-3日上午; 2.对受托方(延伸检查):2025年4月8日-10日。 | 依申请 | 符合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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