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陈书芳《执业药师注册证》的通告

时间:2025-09-15 20:46:03 作者:佚名

  

  经查,厦门市鑫建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执业药师陈书芳存在“挂证”行为,依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撤销陈书芳《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

  特此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501/t20250114_67002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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