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5-09-15 20:29:38 作者:佚名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1号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5〕37号)要求,自2025年1月20日起,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三项审批事项,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取消审批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程序备案。

  特此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tzgg/202501/t20250119_670452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