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关于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的经办意见》(津医保中心发〔2023〕39号)和《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津医保规〔2023〕2 号)等有关规定及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约定,现将解除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护理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解除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序号 | 定点护理机构名称 | 类型 |
1 | 天津河北区滋烁堂门诊部(普通合伙) | 医疗机构 |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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