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47期)

时间:2025-01-04 17:10:05 作者:佚名

  

  

  

  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公告

  (2024年第47期)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

  水痘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计量0.5ml,含水痘活病毒应不低于3.3LgPEU

  国药准字S20000016

  新疆鑫康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南巷919号

  全疆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计量0.5ml,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3.7lgCCID50

  国药准字S10840001

  

  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复溶后每瓶为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麻疹和风疹活病毒均应不低于3.0Lg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应不低于4.3LgCCID50

  国药准字S20070026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0.5ml/支

  国药准字S20210007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每瓶(支)0.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国药准字S2001008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mpa.xinjiang.gov.cn/xjyjj/tzgg/202412/fcb59435dfaf4e3587bc35064539743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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