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第59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和《西藏自治区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疫苗生产企业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海川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西藏自治区疫苗的信息予以通告。请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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