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省级中药材GAP专家的函

时间:2025-01-04 15:36:07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专家的指导和支撑作用,现决定开展我省中药材GAP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究、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控制及品质评价等领域。

  2.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自愿参加;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二、专家职责

  1.为省药监局研究完善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管理政策提供技术咨询。

  2.负责起草或指导山西省中药材GAP或趁鲜加工标准及相关技术规程。

  3.按照省药监局安排,指导GAP延伸检查的开展;

  4.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全省各地推进中药材GAP实施,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6.按照省药监局安排,为中药材GAP实施及检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提供研判意见。

  7.调研收集整理并汇总分析中药材GAP实施、检查,以及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等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向省药监局提出解决建议。

  8.其他与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系统外专家(含与药品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凡符合征集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报送我局。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信息,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条件。

  2.申报人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专家申报推荐表》签章后一式二份(附件)寄送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至邮箱。

  寄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联 系 人:张若瑾   0351-8383669

  邮     箱:shengjuajc@163.com

  

  

  

  附件:《专家申报推荐表》.wps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gsgg/202412/t20241230_9730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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