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

时间:2025-01-04 15:41:46 作者:佚名

  

  沪药监通告〔2024〕29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小贴士

    检查项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与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

    性状是指药品的物理特征或外观形状,性状不合格可能会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功效。

    含量测定是测定原料或制剂中的有效成分的指标之一。

    水分是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受药品包装或储存环境影响,在储存和流通过程中引湿所导致。

    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测定经硫磺熏蒸处理过的药材或饮片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

    金胺O为一种化学染色剂,在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均不得检出。

    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

    杂质一般系指来源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药用部位与规定不符的物质,以及来源与规定不同的无机杂质。

相关附件: 沪药监通告〔2024〕29号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zx-yp/20241231/a325e3b453a347f286ff7a4dad695a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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