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2025年度辽宁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21:48:55 作者:佚名

    辽卫函〔2024〕35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分布,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委启动了2024-2025年度辽宁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确定70个项目为2024-2025年度我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为做好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工作,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期依方案开展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既定推广方案,通过理论培训、现场示教、跟踪指导等方式,做好技术培训、项目推广和实施效果评价,确保培训到位、指导到位、评价到位,保障项目实施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按需有组织选学项目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积极推动本地区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工作,组织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选定项目,主动与相关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填写培训申请表(由项目单位提供)并按期派员参加培训。项目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到各市卫生健康委。

    三、按规有计划执行资金

    项目经费3万元/项,由2024年、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拨付,主要用于技术培训相关支出。支出范围要与项目预算一致,且遵守单位财务规定。根据单位获批项目数,2024年度预拨付3万元、6万元或9万元,不足部分将在2025年拨付补齐,详见附件1。请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单位资金账户信息及电子版票据。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项目确定1~2名联系人,负责培训学员报名、协调培训等工作;确定本单位可提供的培训保障条件,填写附件3。

    (二)请各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打印3份(A4纸正反面),经由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指定地址;将附件2、3电子版、电子版票据报送指定邮箱。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

    (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将其作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培训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和考核;各项目推广使用单位要确保适宜技术的规范应用和安全。各地、各单位在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及时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吕呈

    联系电话:024-23392072

    电子邮箱:lnsjxyxjybgs@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张老师,电话:024-81006138

  

    附件:1.2024-2025年度辽宁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表

                 2.项目补助经费拨付要求  

                 3.项目承担单位培训保障条件及联系人名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syxwxx/zwgk/202412191543162179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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