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实施细则》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研究员 张志虎
2023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1号),规定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由国家、省两级审批,调整为统一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2024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1号)对应调整了资质认可具体条件和程序。2024年10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
《细则》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技术评审、报批和认可、资质变更、增加业务范围、资质延续、其他七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和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实施主体。明确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委托设区的市、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省级新区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增加可申请事项内容。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范围的办理要求,并对应完善相关申请表单或申请选项。
(三)增加现场技术考核结论和技术评审报告。在附录中增加现场技术考核结论和技术评审报告,进一步完善了办理流程。
(四)细化技术评审要求。明确技术评审专家从山东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明确省卫生健康委每年集中组织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
综上,《细则》的出台对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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