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对我区复星曜泓(西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储存和配送业务事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