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受理四川艾医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12月6日起对拟注销四川艾医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四川艾医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注册人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温泉大道三段 2000号;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温泉大道三段 2000号1#厂房1层2-5号房、2-3层;规格型号:非无菌型耳挂式170mm×95mm、无菌型耳挂式170mm×95mm、无菌型绑带式170mm×95mm;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212140072;有效期:2026年3月28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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