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海南富春医药有限公司、海南省文昌市医药贸易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日起,上述2家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海南富春医药有限公司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2号第二栋三楼18、19、20、21房 | 海口市白龙北路8号华海大厦(海南泓泰医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仓库) |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琼AA8980191 | 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8日届满,未申请换证。 |
海南省文昌市医药贸易公司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73号D幢1楼 |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73号B幢-1、B幢-2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琼AA8980303 | 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日届满,未申请换证。 |
特此公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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