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中医药局、文化和旅游厅对2021年认定的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展复核工作,花水湾中医药旅游康养中心、国际石斛研发中心、“芳华桂城”中医药养生庄园、彭祖养生文化休闲谷、张坝桂圆林养生文化旅游景区、桥亭中医康养旅游基地、达川乌梅山中医药康养中心、昭化药博园、九寨沟国际医养度假区、会理仙人湖中医药生态旅游区通过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中医药局对外合作处、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外合作处联系方式:
电 话:028-86523183
电子邮箱:312317349@qq.com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联系方式:
电 话:028-86702010
电子邮箱:1050799172@qq.com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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