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验收标准》),我委组织专家对江苏省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考评达到了《验收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电话:025-83620876。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9月19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蒙...
9月18日,省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召开会...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