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版)》,对大足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了周期性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大足区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周期性评审结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94849;传真:023-67706026;电子邮箱:cqyzyg@cq.gov.cn。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9月19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蒙...
9月18日,省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召开会...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