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依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和启东市妇幼保健院等6家三级妇幼保健院申请,省医院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评委”)于2024年9月2-27日组织专家对6家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均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2024年10月25日,省医评委办公室组织医评委全体委员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和投票表决,建议认定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并已报我委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707,传真:025-83620710。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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