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22:28:19 作者:佚名

  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要求,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降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附件所列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是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与标准,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标准(元)

  说明

  250203080

  血栓弹力图试验(TEG)

  

  

  次

  170

  

  250302003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250302003a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次

  30

  高压液相色谱法

  250302003b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次

  22

  其他色谱法

  250302003c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次

  20

  免疫学方法

  250306012

  B型钠尿肽(BNP)测定

  

  

  次

  180

  酶标记法按不高于80元收费

  250306013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

  指N端PRO-BNP

  

  次

  150

  酶标记法按不高于80元收费

  H20000013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毛细管电泳法)

  

  

  次

  30

  


原文链接:http://ybj.sh.gov.cn/qtwj/20241030/bb66d4a9f4ac4fdaa39cdd6015b265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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