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省局召开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和举措专题会议,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第十批次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和各市改革创新建议的通知》内容,参会人员就省局第十批次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进行了讨论研究。
张磊在讲话中指出,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我省进一步提升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质效等有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月调度、季推进”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机制,持续拓展对照学习范围,序时推进纳入省政府第七、八、九批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药监工作实际,研究谋划创新性政策举措,确保对照学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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