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9-22 12:15:14 作者:佚名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兵团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96号)精神,现就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取卵术”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同时确定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取消“B超下采卵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报销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各统筹地区要按规定及时确定相关项目所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兵团医疗保障局。

  

  

  附件:1.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取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tzgg/202407/56efb7df953e4919815c0331efc12cf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