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本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核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22 12:20:02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24年7月23日对6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通过核查发现5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目录外串换、医保结算量与库存量不符、目录内串换、成人购买儿童药、无处方供药、有医保划卡记录但无进销存出库记录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43504.30元。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协议》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内蒙古佰安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的处理;依据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对内蒙古民新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民德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中止医保协议6个月处理; 依据《协议》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对内蒙古民泽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忠济医药有限公司给予追回违规费用,解除医保协议,一年内不得申报的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ylbzj.nmg.gov.cn/xwzx/tzgg/202409/t20240909_25712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