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9-22 07:26:25 作者:佚名

  

  药监综妆〔2024〕67号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hzhp/20240815100317133.html

相关附件: 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docx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40815/8883d40ce2e0403b8f0db5378e4799d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