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经研究,拟同意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医管与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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