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关于做好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平竞争意见。
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4年9月11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采处。
联系方式:lnjgzcc@163.com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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