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受理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将石家庄顺康医院等5家医药机构确定为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8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90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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