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检查分局在2024年8月6日对临汾华源药业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工作人员、无药品库房,已不符合药品经营条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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