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选有关宣传服务项目提供商的公告

时间:2024-08-10 00:56:41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宣传工作质效,持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特征,群众喜闻乐见,传播医保正能量,讲述医保好声音的高质量宣传作品,国家医保局拟公开征选有关宣传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金额:含税金额不高于27万元(人民币)。

  (四)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期限截至日期止。

  (五)采购需求

  1.医保主题宣传视频制作1部(包括前期创意、脚本、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及成品的提供和售后服务等);

  2.医保相关主题宣传海报制作若干;

  3.“医保好声音”宣传大赛部分赛务工作。

  2、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较为丰富的新媒体视频拍摄制作经验,承担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视频委托项目,在独立完成摄制的视频中,有10个及以上视频在抖音、B站、微信视频号三个平台上,单条累计播放量超过50万次或单条累计转发量超过10万次。

  (六)具有较为丰富的医保或医疗相关海报设计经验,曾承担多项政府部门或大型企业委托的平面海报设计工作,制作的成品传播效果较好,具有较高的曝光率、点击率、社交媒体分享次数。

  (七)熟悉医疗健康宣传特点,具有相关领域的传播经验。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提交响应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投标资料于2024年8月18日12:00前(以接收邮戳为准)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新闻办。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新闻办(邮编:100830)

  联系人:张老师 010-89061394

  王老师 010-89061415

  (二)投标资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十份,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关于自身的介绍。

  (2)投标方关于项目的报价以及具体构成。

  (3)投标方关于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方认为能够说明自身具备本项目承担能力的其他材料。

  4、其他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内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ylbz.yn.gov.cn/index.php?c=show&id=461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