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单次住院不超15天”的公告
近期,有患者反映个别医疗机构以医保规定为由,限定患者住院天数。针对此问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作如下澄清:
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的医保相关法规政策从未对住院天数、单次治疗费用进行限制性规定。住院天数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确定,少数医疗机构以“医保限额到了”等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的行为,医保部门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对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2:国家医疗保障局辟谣视频链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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