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发布以来,第一分局持续强化委托生产监管,按照国家局和省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开展全覆盖检查,探索协同监管,进一步夯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一是抓检查覆盖。合肥区域现有47家企业含有委托生产范围,其中有委托品种在产的企业16家、在产品规70个,纯B证企业32家。分局按照专项工作要求,已完成在产企业和纯B证企业的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约谈告诫企业7家次。
二是抓长效机制。常态化摸排委托/受托生产企业和品种清单,按季度更新委托/受托企业和品种信息,二季度新增委托生产范围的企业4家,新增在产品种4个;常态化督促提醒新设立B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持续完善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常态化提示风险,点对点发送企业有关风险点,督促企业开展排查处置。
三是抓融合监管。对合肥区域委托和受托生产企业一并开展检查,及时识别委托受托企业体系衔接薄弱点,监督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质量协议要求,指导双方共同整改提高。截至目前,已检查受托生产企业6家次。
四是抓监管协同。检查前,周密部署、谋划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同时,商请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支持配合,提高监管协同,积累跨区域委托生产延伸检查经验。截至目前,跨省延伸检查受托生产企业4家次,配合外省委托生产延伸检查1家次。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