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多措并举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时间:2024-07-12 20:42:15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工作部署,结合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加大经营使用环节特殊药品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落实责任双到位。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为重点,打造“日常监管为基础,专项整治做支撑,随机督查为补充”的市、县、所三级联动联查监管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特殊药品经营自查,严控特殊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聚焦重点严监管。组织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以近两年调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录的品种为重点,重点关注在2023年7月1日以后仍然购进销售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以及2024年7月1日以后仍然购进销售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等违法行为,对2024年7月1日以前购进销售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等品种异常增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严防流弊事件发生。目前暂未发现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违法行为,对于个别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已责令立即整改。

  强化协作聚合力。与省药监局开展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对合肥市一家使用右美沙芬研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加强与市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注重信息共享、相互配合,构建多部门协同作战格局,形成特殊药品监管合力,封堵安全管理漏洞。

  注重宣传浓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合肥市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专项交叉互查,对市场监管所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员进行现场带教,对企业开展禁毒知识和特殊药品管理知识培训。不断增强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下一步,合肥市局将以防范化解特殊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为主线,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合法、来源可查、流向可追,严防特殊管理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240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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