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介服务随机抽查。通知明确,本次随机抽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等相关行政许可时,提供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等相关中介服务,且住所(经营场所)在辽宁省行政区划内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通知指出,本次随机抽查将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人员设备、技术服务规范性及真实性、技术服务原始记录、档案管理和中介服务规范性等五个方面入手,由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和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随机摇号的原则,抽取各自管辖权限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80%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照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视情节列入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并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依法处理。监督执法情况将通过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
通过随机抽查,将进一步规范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等中介服务行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9月19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蒙...
9月18日,省卫生健康行业党委召开会...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