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培训班在广西南宁举办

时间:2024-06-06 22:38:01 作者:佚名

  

  为积极稳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做好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5月14日至16日,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培训班(第一期)在广西南宁举办,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文君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现场图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做好医保费用结算清算工作,可有效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压力,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医保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举办本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为下一步做好医保经办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一是坚持落地为要,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结算清算任务。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对标对表2023年终清算工作方案,加强对全省(区)清算工作的调度,指导各统筹地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统筹地区要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确保2023年终清算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坚持高效及时,推动结算清算赋能医药机构发展。要以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契机,及时与医药机构结算拨付合规费用,抓好鼓励预付和严防拖欠两项工作,维护医药机构合法权益,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各统筹区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预付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坚持机制联动,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各地要充分运用好特例单议等关键机制,重视与医药机构的平等协商、充分沟通,增加医药机构“参与感”和“认同感”。要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结果运用,增强数据分析对付费改革的指导性和前瞻性,结合实际进行政策调整,及时纠偏。

  培训班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国家医保局规财法规司、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等专家分别对医保结算清算工作要点及政策要点进行授课解读,广西、山东、内蒙古、山西、河南省及复旦大学附属闵行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就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支付方式改革与医院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内容作交流发言。

  

  培训现场图

  中西部16个省市和部分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以及广西15个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ybj.gxzf.gov.cn/xwdt/bjdt/t184473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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