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药品市场安全稳定,保障未成年人用药用械安全,近期,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学校周边药店、诊所、眼镜店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械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主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药品零售企业、口腔诊所、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是否按规定要求存放药械;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是否索取相应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和相应批次检验报告书。执法人员共对10余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县局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