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和整顿药品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台州市局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聚焦重点对象,督促自查整改。结合日常监管重点问题梳理条款,细化自查模板,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根据要求开展自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以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零售药店、基层卫生室及整改措施不力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在其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其日常管理水平,保证整改到位。整治提升行动期间,全市共收集零售药店自查报告1986份,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自查报告3472份。
二是聚焦重点品种,严控风险隐患。强化市、县、所三级联动,以麻精疫苗等特殊管理药品及中药材、中药饮片为重点整治品种,对涉及到相关品种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着重关注麻精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进货验收、储存养护等情况,严防麻精药品流弊、滥用风险,严控经营霉变、虫蛀等劣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截至目前,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147家次,助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聚焦重点内容,严查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协作,对各类问题线索追根溯源,彻查产品流向,对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动开展以来,发现零售药店主要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品未按规定陈列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查处17件,警告、责令改正100家;基层医疗机构立案查处18件,警告、责令改正69家,移送公安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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