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分局多措并举督促辖区300余家医疗器械注册人、境内代理人开展年度自查报告上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局先后通过多种方式提醒企业,每年3月31前上报自查报告是其法定义务,是确保企业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抓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要求报送,防止少报、漏报、错报。
二是再次梳理,精准督促悉心服务。根据辖区企业实时动态变化的特点,分局再次梳理辖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境内代理人信息,摸清底数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及时发布填报路径、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等信息,追踪企业在填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及时跟进,确保按时规范填报。分局对辖区自查报告上报情况及时跟进,通过电话催报、发信息提示等途径,对未报送企业再次提醒,督促企业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分局派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情况,及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依法提交自查报告。
下一步,第一分局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和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的监管力度,持续筑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确保民众用械的安全、有效。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