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自2月26日起,省局持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排查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隐患,摸清各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省局组织2个督导组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为期45天的现场督导检查,把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一线。督导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流通领域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防设施是否配备、是否有禁烟标识、应急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制定应急措施、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知识的培训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针对企业存在部分灭火器已过期、机制不完善、制度未落实等情况,督促立即整改。
督导检查组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安全事件。(省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9月17日下午,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副...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