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精准监管,近日,普陀区局结合2023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情况,对辖区内86家符合评定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守信等级”企业51家,“基本守信等级”企业35家。
一是明确要求,统一评定标准。严格对照《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舟山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明确评定对象和评定时间、监管信息采集及录入、信用等级评定、有关要求等内容,确保评定公正、准确、及时。
二是结合重点,充实评定内容。将日常监督检查、平安暗访、飞行检查、药品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与今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亚运会保障、民生药事服务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对药品零售企业信用逐项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分值高低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三是分类监管,体现信用实效。充分利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制定202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优化检查频次,加强对基本守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强化部门之间联合奖惩,将药店年度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报医保部门,作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药店年度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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