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经营质量,衢州市局围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要求,依托“三结合”在全市域范围内创建“放心药店” ,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结合系列活动扩大宣传。将放心药店建设工作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用药月”等系列活动相结合,发挥各级媒体宣传作用,强化民生药事服务站、现代社区药事服务站等民生药事服务事项宣传,扩大服务站影响力,让更多群众知晓、参与、放心享受药事服务。
结合日常监管防范风险。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行动,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查自纠,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在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走访辖区内药店,有效排查摸底优质药店,全面营造放心药店建设良好氛围。今年以来,累计走访药店102家次。
结合评定标准择优选取。在“放心消费单位”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药品经营单位的特点,根据“放心药店”评分细则,梳理出有证照明示、有承诺公示、有明码标价、有纠纷快处、有明晰追溯、有质量保证、有公平计量、有药学服务的9个方面评价标准,并逐一细化,确保创评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结合“网订店送”及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等相关情况,对“放心药店”评分进行逐一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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