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局“三强化”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时间:2023-12-30 01:50:10 作者:佚名

  为切实提升全区药品经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定海区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大力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强化学法明责,提升监管效能。为更好更快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新规各项法规条款,定海区局组织监管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样化的方式,加强对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理解,深入领会其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以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主线,坚持加强监管和服务发展并重,促进药品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使药品经营监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强化守法尽责,共筑药品防线。组织开展全区100余名药店经营负责人参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从出台的背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许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知法、敬法、守法意识。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好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三是强化宣贯宣教,助推新规普及。定海区局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力量,以“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定海区局每周组织开展的“一周一镇街”药品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发动各街镇力量以面对面、点对点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与宣贯,不断扩大学习宣贯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下一步,定海区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多形式的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活动,结合新规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强化警示意义,提升药品经营单位的知法守法意识,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2/26/art_1228989352_589350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