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23:32:40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检查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现场检查能力,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经研究,拟举办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南等。

  二、培训方式

  本年度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在培训平台(另行通知)设置“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登录口,内分“直播课程”“录播课程”和“每月新课程”专栏。培训平台为每位检查员分配1个账号,有效期一年。

  (一)培训开班采取“现场+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等有关内容另行通知)。

  (二)“直播课程”由平台直播讲解和课后现场答疑,每周安排不少于1次。

  (三)“录播课程”由平台在已有的录播课中按药物临床、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类别选取课程供检查员自学。

  (四)“每月新课程”由平台选取每月新直播课程(一般为国家发布新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等)向检查员开放。

  三、参训人员

  (一)全省药物临床、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生产和化妆品生产等检查员。

  (二)部分已通过检查员遴选考试且拟纳入检查员管理的未入库人员(向中心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参训)。

  四、培训考核

  每位检查员累计学习不得低于60学时,培训结束后将统一安排考核,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学习和考核结果纳入检查员年度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通知本单位(部门)相关检查员于2024年1月10日前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并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邮箱:1585933@qq.com

  (二)检查员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培训效果。

  (三)为便于统一管理,参加培训的检查员须实名注册登记。

  联系人:侯沛、王烈华;联系电话:0551-63710152,63710281。

  

  附件:培训报名表.docx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2095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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