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贯彻实施,平湖市局大力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平湖美容美发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一是突出闭环强化日常监管。重点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国家药监局通告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重点检查化妆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标签标识、陈列储存条件是否合规、进销台帐记录是否完整、限用使用日期是否超期等,推动经营者“风险自知、安全自查、管理自治、隐患自改”,并对有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闭环管理,督促指导经营单位严把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开展儿童化妆品、美容美发、化妆品“一号多用”等专项整治,重点对配制化妆品、生产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或限用物质超标的化妆品、擅自变更核准/备案的配方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85家次,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48起。
三是突出示范强化行业自律。按照“打造一批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化妆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坚持“分类规范、质量优先”原则,深入推进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积极推行“规范强化、市场净化、监管亮化”,通过发动创建、遴选参与、推动提升、实时监管、智慧评价等方式,共完成创建美容美发示范单位11家,示范宾馆2家,使化妆品经行业自律显著加强,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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