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进一步提高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水平,余姚市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今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企业192家,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 31件。
一是加强重点检查。按照药品管理要求,通过实地审验、查阅台账等方式,重点对药品购进验收、陈列储存、设施设备、处方药销售、计算机系统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店内在售药品购进企业资质证明、票据留存及验收记录。同时对场所内阴凉柜、温湿度计等温控设施设备的运转及温湿度记录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记录有效完整,切实保障需阴凉、冷藏储存的药品按照正确的温度条件进行存放。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给予现场指导,督促企业自觉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检查中发现购进或者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等问题的立案处理。
三是加紧规范指导。从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药品进货关,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及供货方销售人员身份证明,严禁从无合法资质单位购进药品,如实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和验收记录。做好明码标价,规范场所内广告,做好处方药销售管理等。
下一阶段,余姚市局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凝心聚力强化监管效能,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性、精准性,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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