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督导调研浙江省药物警戒工作

时间:2023-11-15 21:59:52 作者:佚名

  11月9日至10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李见明率国家药监局药物警戒督导调研组一行对我省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魁,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等参加。

  督导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索系统、座谈交流等形式,围绕药物警戒体系和能力建设、药物警戒检查计划及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风险管理、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药物警戒板块评估和后续工作、重点工作落实以及中药药物警戒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督导调研,对我省药物警戒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指导。在充分肯定我省药物警戒工作后,对迅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着力推进药物警戒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高风险产品重点监测和安全性评价、探索开展中药药物警戒、创新推动药物警戒新方式新方法研究等方面给予好评,认为浙江在“一体两翼”监测格局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监测、预警、处置等各项日常工作及课题研究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

  召开部分市级监测机构、医疗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基层单位在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和面临的问题困难,对浙江医院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创新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对各基层单位如何更好地因地制宜开展药物警戒工作进行指导。

  浙江省药物警戒工作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巩固药物警戒“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推动我省药物警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打造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贡献药监力量。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14/art_1228989351_58934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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